独家观察!新特能源布局新疆新能源:附属公司硅基新材料拟向新疆准能投资4.9亿元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4 02:54:56 11 0条评论

新特能源布局新疆新能源:附属公司硅基新材料拟向新疆准能投资4.9亿元

北京 – 2024年6月18日 – 新特能源(01799.HK)今日宣布,其附属公司硅基新材料与新疆天池、新疆准能投资有限公司订立增资协议,硅基新材料同意以自有货币资金向新疆准能投资增资人民币4.9亿元,成为新疆准能的控股股东。

此次增资完成后,硅基新材料将持有新疆准能49%的股权,新疆准能将成为硅基新材料的附属公司。新疆准能主要从事火电项目的投资、建设、运营和管理,拥有新疆昌吉100万千瓦煤电项目、新疆准格尔2×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等在建及运营项目。

新特能源表示,此次增资是公司落实国家“一带一路”倡议和“西电东送”战略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公司拓展新能源业务版图,优化产业布局,实现能源结构转型升级。公司将与新疆准能加强合作,发挥各自优势,共同推动新疆新能源产业发展。

分析

新特能源此次增资新疆准能,是公司进军新能源领域的重要一步。新疆拥有丰富的太阳能和风能资源,是发展新能源的理想之地。近年来,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,新疆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。新特能源作为光伏产业链龙头企业,此次增资将有利于公司在新能源领域抢占先机,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。

此外,新疆准能拥有丰富的火电项目资源,这将为新特能源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,保障公司光伏产品的生产和销售。同时,新特能源还可以利用其光伏技术,为新疆准能的火电项目提供绿色能源解决方案,助力火电项目实现清洁化升级。

总体而言,新特能源此次增资新疆准能,是双方优势互补、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,有利于促进新疆新能源产业发展,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。

相关资料

  • 新特能源附属拟向新疆准能投资增资4.9亿元
  • 新特能源 [移除了无效网址]
  • 新疆准能

酒后持“加特林”烟花扫射千年古建筑!甘肃陇西:2人被拘留

甘肃陇西 - 2024年2月24日晚,甘肃省陇西县两名男子酒后手持“加特林”烟花朝威远楼燃放,引发关注。经调查,两人已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。

据悉,事发当晚,两名男子关某某和陈某某在陇西县威远楼广场附近饮酒。期间,两人突发奇想,竟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“加特林”烟花,对着威远楼方向扫射。

威远楼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始建于北宋年间,距今已有近千年历史。两名男子的行为严重危及了文物的安全。

事发后,陇西县公安局迅速赶到现场,将两名男子控制住。经查,关某某和陈某某均为陇西县本地人,事发时均处于醉酒状态。

目前,两名男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,并处罚款每人1000元。

陇西县公安局表示,将严厉打击破坏文物违法犯罪行为,切实保护文物安全。

事件点评

两名男子酒后持“加特林”烟花燃放的行为,不仅是对文物的严重破坏,也是对公共安全的一种严重威胁。文物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,承载着历史的记忆和文化的传承。保护文物,人人有责。我们要自觉增强文物保护意识,共同抵制破坏文物行为。

以下是一些对该事件的补充信息:

  • 威远楼是陇西县的标志性建筑,也是陇西县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。
  • “加特林”烟花是一种威力较大的烟花,燃放时容易引发火灾。
  • 破坏文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,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。

希望这起事件能够引起大家的警示,共同保护好我们的文化遗产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4 02:54:56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佛法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